主、从动锥齿轮的检验与修理有什么要求?
主、从动锥齿轮的检验与修理的要求是:1)当轮齿端头剥落部分不超过齿高的1/3和齿宽的1/10,并且损伤轮齿的主动齿不多于2个且不相邻,从动齿轮不多于三个且相邻不多于两个时,可再修整磨光后,允许继续使用。
2)装轴承的轴颈磨损,当轴颈磨损大于0.04mm时,可镀铬修复。
3) 牙齿磨损,齿厚磨损大于0.4mm时,应予更换。
4)不相邻的个别轮齿的裂损,可采用堆焊后修磨法修复。
5)主动锥齿轮轴具有键齿者,其键齿磨损,齿厚磨损大于0.2mm时,可采用堆焊法修复。如果具有单键者,其键槽损伤可将键槽加工至修理尺寸,配键修复。或在原键槽180°处的轴颈上用另外加工键槽法修复。
6)主动齿锥轮轴螺纹损伤超过两牙时,可焊补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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