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坯加工余量表
(1)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,光洁度在▽3.2以下,例: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、凹模、凸凹模以及推杆、推销、限制器、托杆、各种螺钉、螺栓、螺塞、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。工件直径(D)
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(每件)
直 径 上 加 工 余 量
当D<36时并不适应于调头夹加工,在加工单个工件时,应在L上加夹头量10-15。
(2)工件的最大外径有公差配合要求,光洁度在▽3.2以上,例如:外圆须磨加工的凹模,挡料销、肩台须磨加工的凸模或凸凹模等。
工件直径(D)
车刃的割刀量和车削二端面的余量(每件)
直 径 上 加 工 余 量
当D<36时,不适合调头加工,在加工单个零件时,应加夹头量10-15。
Ⅱ:圆形锻件类(不需锻件图)
(1)不淬火钢表面粗糙度在▽1.6 以下无公差配合要求者,例如:固定板、退料板等。
工件直径(D)
直径上加工余量 长度方向上余量
注:表中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,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。
Ⅲ:矩形锻件类:
表内的加工余量为最小余量,其最大余量不得超过厂规定标准。
工件直径(D)
长度上加工余量2e
工件截面上加工余量(2a=2b)
文章关键词: 毛坯加工余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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