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的企业员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机制
参与的基础德国企业文化的核心是理性主义管理方式,以技术管理为基础,重视员工素质的提高。德国是世界上进行职业培训教育最好的国家之一,具有
参与的基础
德国企业文化的核心是理性主义管理方式,以技术管理为基础,重视员工素质的提高。德国是世界上进行职业培训教育最好的国家之一,具有完善的职业培训和员工广泛参与管理机制。其法律规定的职业培训有三项:一是带职到高等学校学习;二是企业内部进修;三是由劳动总署组织并付费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。在德国要成功谋职,除了必备的文凭外,没有经过必要的专业职业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,即使是一个传统经营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,如果其子女没有经过专业农业训练教育,也不可能继承祖业来从事农业生产,这使得每个德国家庭都非常重视教育培训。除了成年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外,就是对口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,被企业录用后,也首先得进行三年的双轨制教育培训:通常每周三天半到四天在企业学习实际操作技巧,一天到两天去职业培训机构学习理论知识,这三年的培训费用和工资一般由企业负担。
参与的形式
由于德国重视职业培训教育,企业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十分优良,这就为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德国员工参与管理和决策的主要形式是共决制,企业共决的形式可分为两种:一种是监事会内的员工代表制,监事会由劳资双方共同派代表组成,负责监督企业权力的行使,控制企业的预算,负责任免企业董事会的人选。另一种是员工委员会,员工委员会是企业中除工会外另一合法群众组织,它在有关员工的劳动纪律、录用与解雇、工时、休假、住房分配等问题上与资方享有共同决定权,在其它一些生产管理等问题上也享有咨询权和建议权。员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大会,由资方向大会报告企业经济、人事和福利等情况。德国《员工参与管理法》明确规定,大型企业要按对等原则由劳资双方共同组成监事会,然后再挑选一位中立人士担任主席。《企业法》规定,凡员工在5人以上的企业,都要成立员工委员会,由全厂员工选举产生,每3年改选一次,员工委员会人数的多少由企业人数多少决定。资方在涉及到员工前述利益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前,必须征得员工委员会同意。此外,德国企业员工还拥有一定的个人参与权,如员工有咨询与讨论权,有了解个人档案的权利,认为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有申诉权,以及可以用便宜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等。
参与的益处
德国企业通过“社会契约”和“共同决策”来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,兼顾社会公正,不断完善面向社会各阶层的社会保障体系;而让员工参与企业管理,也利于建立稳定的劳资关系,缓解劳资矛盾。这种由劳资双方共同治理企业的做法不但使劳资关系融洽,减少了工人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,而且共决制能让资方更多地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,避免短期行为。事实上,让员工参与企业民主化管理,并不会拖慢企业发展的步伐,相反,由于形成了比较稳健的内部制衡机制,能较为充分地反映和体现员工利益,如员工的劳动条件、薪酬待遇等问题能够通过劳资共同协商得到改善和解决,反而使劳动生产率得以大大提高。据1995-1999年期间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,德国实行员工参与管理的企业,每个工人的产值每年提高了8%,而美国企业的每个员工每年的产值只增长了3.5%。
德国的职业培训和员工共决模式,经过大半个世纪的实践发展至今仍长盛不衰,其主要原因在于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运行机制,较为成功地解决了培训与就业的衔接,从而使大多数的年轻人在就业前学到一门从业技能和知识,为他们今后就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。也就是说,在进入企业之前,就已经具备了当员工的基本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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